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证券简称:龙元建设编号:临2016-09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28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评标结果的提示性公告》、《龙元建设关于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龙元建设关于中标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公告》,公司(牵头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
近日公司与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签署了《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体情况
1、甲方: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乙方:
乙方1: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2: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2、项目地点:宣城市
(二)项目内容及合作期限
1、项目内容
阳德路道路工程位于宣城市城东,道路西起宛溪路,东至陵阳路,全长约4510米,道路宽约60米,属于交通性主干道,沿线市政综合管廊工程,长度约3000米,全线设桥梁6座。本项目的设计规划中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2、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11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维期8年。
(三)可用性服务费用总额
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可用性服务费用总额为120,834.5891万元。
(四)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
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为3200万元
三、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乙方的投资、设计、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甲方有权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费用进行审计;
3、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等;负责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通至施工场地等相关事宜;
4、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的建设、迁改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5、负责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征地拆迁计划完成相应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项目施工必备的作业场地;
6、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享有投资、设计、建设、运维本项目的权利,在合作期内对相应项目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2、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承担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维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维和移交;
4、在运维期严格按照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维,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5、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文件(甲方负责办理的除外),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日期竣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