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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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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
有限公司3万吨/年混合法糊树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49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

有限公司3万吨/年混合法糊树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化学”或“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投资建设3万吨/年混合法糊树脂项目。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5)。

该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11月25日生产出糊树脂产品。该项目建成后,阜康能源PVC的生产能力达到83万吨/年,其中3万吨/年糊树脂。阜康能源糊树脂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加公司PVC产品种类,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5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2016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7日15:00至2016年1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8,691,1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94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10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8,705,2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48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85,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6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1,323,5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7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90,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727%;反对3,537,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9%;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90,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727%;反对3,537,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9%;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77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94%;反对1,51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4%;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0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752%;反对1,5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44%;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75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66%;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2%;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53%;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3%;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8,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53%;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3%;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53%;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3%;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2、新增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8,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53%;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3%;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388,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53%;反对1,5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3%;弃权8,396,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六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