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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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2016-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第五、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与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1日及201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粤财信托·百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的议案》、《关于补充修改〈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11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332,595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27,750,366.13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4.85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6年6月14日起6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总股本1%-2%的股票。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投入总金额1-2亿元。

●截至2016年11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332,595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27,750,366.13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4.85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9%(详细内容见2016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告编号:2016-083)),其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08,01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6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6),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6年6月14日起6个月内,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总股本1%-2%的股票。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投入总金额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截至2016年11月27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08,01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鉴于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只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但员工持股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完成以及实施进度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此种增持方式无法达到增持股份的预期目标,届时,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