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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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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6-046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刘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祝丹宁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工大高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6-04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9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均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2016-045)。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结果,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本数量,公司营业执照将相应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2016年1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878万元;

变更后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735,218元整。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为: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行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为: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通讯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制造、维修、租赁。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行进出口业务;食品生产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 (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第六条:

原章程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878万元。

现变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735,218元。

2.第十三条:

原章程为: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行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变更为: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通讯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制造、维修、租赁。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行进出口业务;食品生产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第十九条:

原章程为: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498,781,9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8,781,936股。

现变更为: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1,034,735,21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4,735,218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30日下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6-04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6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6日

至2016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

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

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2)。(二)登记时间

2016年 12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 0451-86269048

传真: 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回 执

截至2016年12月9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