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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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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3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4人,代表股份281,453,149,671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78.9698%。

注: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易会满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本行董事候选人谷澍先生、王敬东先生、希拉·C·贝尔女士以及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谷澍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希拉·C·贝尔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董事与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敬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谷澍先生和王敬东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及希拉C贝尔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张瑶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