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6-02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295.4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49,387,270.51 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1,000,000.00元的大额政府补贴收入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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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贴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增加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38,904,434.47元 ,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47%。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