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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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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完成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完成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1月29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康平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完成购回;2016年11月28日,康平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完成购回情况

康平公司在2015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康平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将上述股份完成购回,本次购回完成后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502,950,032股,占公司总股本39.27%。

注:2015年12月2日,康平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该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完成购回和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因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15,000,0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15,000,000股,按照合同约定,一并给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完成购回前后持股情况

2、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购回是康平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约定履行购回义务。

(3)、本次购回前6个月,康平公司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股东将所持有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康平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4%)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502,950,032股股份。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质押本公司499,000,000股股份(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21%),占公司总股本38.96%。

四、备查文件

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完成购回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