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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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蒋九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2016-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蒋九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蒋九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蒋九明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522 号)。蒋九明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函,现将回函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请你全面披露本次为取得上市公司29%的股份所涉及资金的来源情况,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如尚无计划的,应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回复: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6月8日期间,蒋九明与新余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祥顺”)及顺威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国际”)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蒋九明协议受让上市公司原股东新余祥顺和上市公司原股东顺威国际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9%股权,股权转让款合计为2,014,920,000.00元。其中需向新余祥顺支付1,493,993,700.00元,需向顺威国际支付520,926,300.00元。

二、已付款情况

蒋九明已于2016年7月14日、8月9日分别向新余祥顺合计付款14.35亿元。资金来源为蒋九明通过合法自筹的形式融资并支付,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主要情况如下:

1、个人借款融资

2、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

三、股权支付款尾款支付计划

截至本回函出具日,蒋九明尚需向新余祥顺待支付股权转让款尾款58,993,700.00元,向顺威国际待支付股权转让款尾款520,926,300.00元。

根据蒋九明与新余祥顺及顺威国际协商约定,蒋九明需向新余祥顺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于2017年3月31日前还清,需向顺威国际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尾款于2017年3月31日前还清。

2、请你公司进一步明确说明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主营业务的重大调整具体计划;如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则说明与相关调整匹配的人才储备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回复:

蒋九明承诺:本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及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调整计划;若未来上市公司为其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届时拟对资产及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本人将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应法定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