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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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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6号《关于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140,301,1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77,860,194.4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42,867,562.37元。截至2016年8月25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6〕第035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易购”)进行增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环球易购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和公司、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 10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6年11月28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同意将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品牌推广投资”中的40,000万元变更投向跨境出口B2B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3)。

近日,环球易购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及环球易购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球易购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环球易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跨境出口B2B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公司负责确保环球易购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内容:

1、环球易购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11017667151005,截止2016年11月28日,专户余额为2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环球易购跨境出口B2B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环球易购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3066395011611220155,截止2016年11月28日,专户余额为2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环球易购跨境出口B2B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公司、环球易购及开户银行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环球易购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环球易购及开户银行三方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和环球易购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和环球易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五、公司和环球易购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吕绍昱、蒋继鹏本人可以在开户银行工作日期间随时查询、复印环球易购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环球易购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环球易购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环球易购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环球易购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环球易购或广发证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和环球易购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环球易购及广发证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十、本协议自公司、环球易购、开户银行、广发证券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6-133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