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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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5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步步高,证券代码:002251)股票交易价格于2016年12月6日、12月7日、12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奇虎360曲线参股步步高,称“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申购5亿,本次发行后位列上市公司第4大股东。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基金公司设立审批信息显示,奇虎360通过旗下子公司北京奇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参股设立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股30%。”根据奇虎360公司来函,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北京奇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沃基金并没有股权关系。上述报道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5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基本情况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步高”或“本公司”)收到股东钟永利减持股份的通知,钟永利先生于 2016 年10月31日-2016年1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9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44%。

二、股东减持情况

1、钟永利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钟永利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城百货资产所认购的公司股份。

自2014年5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公告日止,钟永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钟永塔先生、吴丽君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5679 %。钟永塔先生、吴丽君女士减持的股份亦来源于其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城百货资产所分别认购的公司股份。

2、钟永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3、钟永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钟永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16年10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6%,造成违规。钟永利先生一直以来严格遵循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由于其对新政策的熟悉及把握不够,导致出现违规行为。钟永利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并承诺今后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了上述减持行为,钟永利先生的其他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 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股份锁定方面的承诺:

钟永利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城百货资产所认购的公司股份。钟永利先生通过该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相关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并在满足《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具体条件后分三次解禁。在锁定期内,钟永利先生所持未解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钟永利如在该次交易完成后担任步步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需遵守《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如协议约定与上述限制性规定存在冲突,以该等限制性规定为准。

钟永利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钟永利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