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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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5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公司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6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大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鑫大禹公司85.43%的股权,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持有鑫大禹公司14.57%的股权。2016年1月22日,本公司与顺鑫控股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43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顺鑫控股以现金方式出资17,837.784万元收购顺鑫农业持有鑫大禹公司85.43%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顺鑫控股持有鑫大禹公司100%的股权。

鉴于此次关联交易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435号】已过期,公司拟中止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鑫大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也将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进行评估、审计、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中止公司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6-05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公司

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

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1月22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大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鑫大禹公司85.43%的股权,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持有鑫大禹公司14.57%的股权。2016年1月22日,本公司与顺鑫控股在北京顺义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43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顺鑫控股以现金方式出资17,837.784万元收购顺鑫农业持有鑫大禹公司85.43%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顺鑫控股持有鑫大禹100%的股权。

二、取消关联交易情况

鉴于此次关联交易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1435号】已过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止公司向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后续规划

中止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主业聚焦的战略定位,继续推进鑫大禹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进行评估、审计等。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