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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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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的公告

2016-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6-09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滁州”)作为承租方拟与芯鑫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天津”)进行售后回租赁交易,融资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

●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芯鑫天津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业务

1、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赁业务

公司及长电滁州将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芯鑫天津,芯鑫天津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融资总额0.2亿元人民币,租期36个月。

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芯鑫天津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运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1,170元人民币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业务

公司将拥有的58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组合出售给芯鑫天津,芯鑫天津再将该58项专利权组合通过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返租给公司,公司以专利使用费的形式向芯鑫天津支付租金;同时,芯鑫天津配合公司办理专利权独占许可登记;前述专利权组合融资总额为3.8亿元人民币,租期36个月。

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芯鑫天津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专利权组合的独占实施许可权、分许可权及转授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1,170元人民币回购前述专利权组合所有权。

公司将持有的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资本金(折算成同等金额港币)所对应的股权(225,530,000股)质押给芯鑫租赁(天津),为前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交易项下所有公司应付的任何租金、违约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向芯鑫天津提供质押担保。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芯鑫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802-7

3、法定代表人:杜洋

4、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及子公司长电滁州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公司拥有的58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组合

2、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权属: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阴、滁州

四、长电科技售后回租赁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赁

1、融资额度:人民币0.2亿元人民币

2、租赁物:公司及长电滁州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及子公司长电滁州将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芯鑫天津,芯鑫天津再将该资产返租给公司。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36个月。

5、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为5.639%(租赁期内,如基准利率发生变动,从调整日后的下一个租金日开始随调整幅度同比例、同方向地调整租赁利率)。

6、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一次、根据租金日约定支付。

7、起租日:起租日为芯鑫天津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当日。

8、租金日:第1期租金日为起租日后3个自然月的对应日,第2期至第12期租金日分别为依次递延三个自然月后所在月份的起租日的对应日。租金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则该租金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最近一个银行营业日。

(二)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

1、融资额度:人民币3.8亿元

2、租赁物:公司拥有的58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组合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将拥有的58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组合出售给芯鑫天津,芯鑫天津再将该专利权组合通过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返租给公司,公司以专利使用费的形式向芯鑫天津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36个月。

5、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为5.639%(租赁期内,如基准利率发生变动,从调整日后的下一个租金日开始随调整幅度同比例、同方向地调整租赁利率)。

6、租金支付方式:每3个月一次、根据租金日约定支付。

7、起租日:起租日为芯鑫天津根据《专利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完成专利权转让登记的当日。

8、租金日:第1期租金日为起租日后3个自然月的对应日,第2期至第12期租金日分别为依次递延三个自然月后所在月份的起租日的对应日。租金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则该租金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最近一个银行营业日。

五、本次售后回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无形资产售后回租赁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创新,盘活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本次售后回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对前述58项专利的独占权、分许可权及转授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