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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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
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5 股票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2016-063

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

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016年12月8日及2016年12月9日分别在前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现金选择权实施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为2016年12月9日9:00-17:00。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没有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6—064

关于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上海市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度,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园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通过精心运行,强化管理,充分挖掘污水处理设施污染减排潜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进一步下降,为上海市完成“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做出了贡献。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8号)和《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号)规定,本公司及竹园公司近日收到2015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人民币3201.948万元(其中:本公司龙华、闵行、长桥三厂2015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为人民币375.3044万元,竹园公司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2015年度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为人民币2826.6436万元)。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12)069号)的规定,上述专项补贴资金是对污水处理厂实现主要污染物超量削减的运营费和技术改造费用的补充。

本公司及竹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款项列入2016年营业外收入,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