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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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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1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1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16日

至2016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6-115号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临2016-116号公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6-117号公告),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6-119号公告),于2016年12月1号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5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12月15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176、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侯壮烨、任晓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6-1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份销售情况及

取得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0.82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18.74亿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9.40万平方米,签约金额15.31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1.42万平方米,签约金额3.43亿元。

2016年1-11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287.47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同比上升61.09%;签约金额615.16亿元,同比上升119.55%。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2016年10月份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新增三宗土地储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龙湖地产子公司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总价人民币叁拾柒亿捌仟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78,000万元)竞得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FS00-LX10-0042等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公交场站设施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85,709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79,122平方米。

公司与龙湖地产子公司广州市龙梁房地产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总价人民币叁拾贰亿贰仟贰佰捌拾陆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22,286万元)竞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AB280401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4,98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1,030平方米。

公司与龙湖地产子公司长沙观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总价人民币肆拾叁亿零肆佰壹拾贰万贰仟元整(小写人民币¥:430,412.2万元)竞得位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开源大道以南、云峰路以东SDK-A2-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35,173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96,836平方米。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