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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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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6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起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2日起连续停牌。2016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介绍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框架。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1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

2016 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2016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对前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于2016年10月27日披露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7日复牌。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进展。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本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目前,标的资产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经云”)数据中心工程已完成消防、电力验收,机房供电已接通,机柜位出租业务正有序开展。截至目前,中经云已签订出租合同的机柜位69个,计划12月底进驻通电;已达成出租意向,正在履行合同审查流程的机柜位435个,预计未来2个月内入驻通电;正在进行机柜出租商业谈判的客户涉及机柜位2654个。

本次重组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正在有序开展收购标的尽职调查、预审计和评估、重组报告书和相关材料的编制等工作。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重组工作进程,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会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有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2016年10月27日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已提示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阅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6-06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于2015年12月17日、2016年1月29日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000,000股、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3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6-008)。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接广天日月通知,上述质押股份合计34,000,000股股份于2016年12月9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手续。因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末股本488,04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76,080,000股,因此广天日月本次实际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6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83,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5%。本次解除部分质押后,广天日月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47,2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43%,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