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6-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42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8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4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先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5号)核准,公司向徐先明、淮安明硕投利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刘璐、何若萌发行股份共计235,731,223股,用于购买徐先明、淮安明硕投利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江苏万圣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刘璐、何若萌所持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公司向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名投资者发行99,423,076股股票,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前述股份已于2015年1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名投资者发行的99,423,076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8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中兵广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云南卓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99,423,0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88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6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利欧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利欧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利欧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