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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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认购信托产品的公告

2016-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6-07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认购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海-浦江之星24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金额: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受托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期限:24个月

●风险提示:本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所回购、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基金等,具体投向尚无明确的投资比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信托产品概述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海-浦江之星24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产品名称:中海-浦江之星24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资金投资用途:主要投资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北信瑞丰-中海信托1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业保障基金、银行存款。其中“北信瑞丰-中海信托1号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于股票(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所回购、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基金。

(三)信托规模:总规模为6000万份,其中,优先信托单位总规模为3000万份,劣后信托单位总规模为3000万份。

(四)信托单位的面值与价格: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划分为等额的信托单位,每一份信托单位面值 1 元,认购价格 1元。

(五) 运作方式:封闭式。

(六)投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七)产品预期收益率:本信托计划优先级收益率为6.50%/年,劣后级提取超额部分收益的95%。

(八)投资期限:24 个月。

(九)信托计划受托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十)资金的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十一)投资顾问: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浙江省国贸集团和浙江东方集团(600120.SH)旗下的混合所有制专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十二)关联关系说明: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20亿元适时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银行委托贷款、基金、证券等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对暂时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工公告》(临时公告2016—024)。

三、风险分析

(一)本信托在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受托人管理操作风险、投资顾问管理操作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风险、信托财产变现及其他风险等。

(二)本信托收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