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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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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48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面值、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届满二十四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禾丰牧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禾丰牧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49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面值、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届满二十四个月之日止。

11、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说明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公司2013-2015年财务报告经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审,并出具了苏亚审(2014)237号、苏亚审(2015)267号和苏亚审(2016)2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2013年,因新设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哈尔滨禾丰食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昌图禾丰饲料有限公司、通辽市禾丰天奕草业有限公司、兰考禾丰牧业有限公司。

2014年,因新设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荆州禾丰饲料有限公司、辽宁禾丰采贸贸易有限公司、沈阳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兰考天地饲料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为濮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2015年,因新设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兴城禾丰饲料有限公司、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大连禾丰饲料有限公司、荆州禾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禾源牧业有限公司、云南禾丰饲料有限公司、辽宁逛大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山西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哈尔滨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兰考天地鸭业有限公司。

2016年1至9月,因新设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漯河市红丰禽业有限公司、杨凌禾丰牧业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2014年,扶余市禾丰畜业养殖有限公司注销、吉林省华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沈阳禾丰畜禽饲料有限公司注销,以上公司不再纳入下一年度合并范围。

2015年,海城市北方饲料粮油工程有限公司注销、哈尔滨禾丰牧业有限公司注销、唐山禾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注销、哈尔滨禾丰食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销,以上公司不再纳入下一年度合并范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2、重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合并数据为基础)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本

(三)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如下:

1、合并报表口径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下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分别为354,394.85万元、365,558.82万元、411,235.70万元及494,899.63万元,呈逐步增长趋势。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52.86%、50.80%、52.35%和54.62%,略高于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公司在资产规模扩张的同时,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仍保持基本稳定,反应了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稳健的业务扩张风格。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其比例如下: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4,446.41万元、108,054.82万元、118,836.30万元和176,780.78万元。报告期内,负债规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有所提高,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96%、77.56%、97.48%和99.72%,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占绝大部分。公司负债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重大非经营性负债。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64.03万元、32,967.48万元、46,502.53万元和-444.83万元。2016年1-9月,经营活动为现金净流出,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张,产销量增加,公司加大了存货采购付款的投入及当期应收账款的增加。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581.30万元、-32,805.48万元、-13,567.58万元和-30,486.28万元。投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原因在于随着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大量投入。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018.75万元、-5,891.63万元、-6,004.18万元和16,878.18万元。2014年-2015年度,筹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公司首发上市后,资金较为充裕,减少了同期银行贷款。2016年1-9月,筹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入,主要系伴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为满足投资活动资金需求而进行的筹资增加。

(4)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1、2.22、1.86和1.53,速动比率分别为0.54、1.04、1.05和0.93,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处于波动状态。作为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总体水平较高。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比重较高,资金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40%、29.56%、28.90%和35.7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63%、28.68%、36.05%和37.24%,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公司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较前两年上升,主要由于公司结算期内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2013 年以来,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均同比上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遵循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安排,对已投资项目确保优质高效运营;大力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司将继续提升投资规模和质量,通过结合人才、资金、投资与运营优势,培育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自身竞争优势,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将公司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内领先的饲料企业。

持续推行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格自律的“三严”管理。推进和落实长远高效的人才激励和培养的战略计划,大胆启用年轻人,不断地寻求人才、发现人才,创造人才发展空间,培训培养与重用新一代管理者群体,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优胜劣汰。

提升客户质量、扩大直销业务、扩展契约业务,更加大胆地实现扩大销量上规模,同时尝试猪的一体化经营,更加大胆地开拓海外市场,推进国际业务。

利用公司二十年来在研发、技术、品牌、综合管理等优势通过兼并重组、行业联合与结盟做大做强。

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资力度,吸引优秀关键技术人才,增加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研发。同时充分利用资源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保持密切的研发合作。在行业巨变、业务转型的特殊时期,不断开发满足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

在政策环境及市场需求的支持下,在精益化管理和创新业务的推动下,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将不断提升。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并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偿还公司债务后,公司的流动负债规模将会大幅降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得到大幅提高,债务结构得到改善,短期偿债压力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二)有利于保持资金稳定性,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战略布局实施

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公司战略布局实施,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同时锁定较低的利率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的风险,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2、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风险提示

本次债券发行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50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4日

至2017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502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饲料工业园办公大楼502室,邮政编码:110164

4、会议联系人:杨国来

5、电话:024-88080789

6、传真:024-88082333

7、邮箱:hfmy@wellhope.co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