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6-12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中任思龙先生、樊剑军先生及丁发晖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或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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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11月23日丁发晖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 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 2016-112《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 2016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0,0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截止公告日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思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195,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本次质押股份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累计质押股份17,8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5.78%,占公司总股本的6.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发晖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累计质押股份4,0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7.17%,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剑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794,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累计质押股份3,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70%,占公司总股本的1.24%。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