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5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为金钼汝阳向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上述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担保,按担保金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华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分行贷款6,000万美元,用于开展转口及综合贸易业务;按年签订贷款协议,贷款额度循环使用,循环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为一个月美元Libor 加点幅度不高于0.9%。同意公司为此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6,000万美元(约人民币40,800万元);按年签订担保协议,如需延期,提前一个月续签延期协议,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保函手续费不高于0.075%。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香港华钼的实际贷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提出计划报公司审批,公司将根据各家银行的报价,选择综合融资成本最低的银行开展内保外贷业务。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级钼合金薄壁管研制项目立项的议案》

同意核级钼合金薄壁管研制项目立项,项目费用1,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技改技措和设备更新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17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65,271万元,设备更新投资4,821.2万元,投资总额为70,092.2万元。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23)。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

责任公司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其中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向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99,3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钼汝阳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钼汝阳于2004年2月9日组建成立,注册地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权,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金钼汝阳主要从事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

截止2016年11月30日, 金钼汝阳资产总额296,852.77万元,负债总额233,645.5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89,3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108,000万元),净资产63,207.22万元,资产负债率78.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方: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担保金额:3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3年

保费:按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

反担保情况: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债权方: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担保金额:2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3年

保费:根据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

反担保情况: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金钼股份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钼汝阳本次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及后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按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有效防范公司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金钼汝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其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及后续项目建设。金钼汝阳以其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6,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7%,无逾期担保,且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华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美元(约人民币40,800万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16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钼有限公司境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香港华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分行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香港华钼的实际贷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提出计划报公司审批,公司将根据各家银行的报价,选择综合融资成本最低的银行开展内保外贷业务。

本次担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华钼成立于1992年,是公司控股的境外贸易公司,注册地为香港湾仔,注册资本500万港币,主要经营钼及有色金属的贸易业务。目前,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三湘金属贸易公司持有其20%股权。截止2016年10月31日,香港华钼资产总额24,539万元,净资产-1,999万元,资产负债率108%。当前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是2010-2015年度自产产品出口和转口贸易库存货物计提减值形成,截止2016年10月存货减值准备余额为2,1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6,000万美元(约人民币40,8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按年签订担保协议,如需延期,提前一个月续签延期协议,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

保函手续费:不高于0.075%

反担保情况: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香港华钼本次境外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继续发挥自身品牌优势,巩固现有市场份额,并充分利用境外贸易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开发除钼以外的其他产品贸易创新。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有效防范公司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香港华钼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能保障其充分利用境外贸易融资的低成本优势,发挥其贸易功能。香港华钼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存款等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的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6,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7%,无逾期担保,且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3日

至2017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6年12月29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