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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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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俞龙生主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再华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同意授权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玉英女士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年12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9,817,666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玉英女士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