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16-10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7),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现就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0-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1)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9-20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
2、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