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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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 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6-113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申请早间紧急停牌,停牌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全天。此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启动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0),明确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2016年10月25日起不超过一个月(包含公司前期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时间)。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8),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相关资产和业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整合相关资源,加快业务发展。

(二)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主要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第三方,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因此无法披露具体的交易对方信息。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式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初步确定为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相关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1、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重组预案、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及交易方式等,各方处于进一步协商沟通阶段。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2、初步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公司尚未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5日紧急停牌,并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6-098),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2016年11月1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6-099),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日起继续停牌。

3、2016年11月8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100),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5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4、2016年11月9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6-101),披露了截至2016年10月24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股东总人数情况。

5、2016年11月15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106)。

6、2016年11月22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107)。

7、2016年11月25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108),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5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8、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109)。

9、2016年12月6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111)。

10、2016年12月13日披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112)。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协商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相关方协商一致后的结果,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四、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复牌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公司股票复牌。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地感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6-114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及时申请复牌。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炎新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文根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郭连颇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艳萍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崔文根、孙艳萍

电话:0755-26417750

传真:0755-86717392

电子邮箱:sunyp@geoway.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