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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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9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该事项在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显湖先生辞职,导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数不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董事会补选逯东先生替补向显湖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任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9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年12月19日13:00时在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已大部分完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营情况、融资时机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9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7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11月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5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218号)。

201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5321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6年1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延期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

2016年2月22日、2016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第153218号)。2016年3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恢复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第153218号)。

2016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审核,获得通过。

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先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已大部分完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营情况、融资时机等各方面因素,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保荐机构反复沟通、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三、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自身发展需要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 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也将根据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未来不排除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6-09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司简称:红旗连锁 股票代码: 002697)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6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6、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