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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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核查结果的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6—06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核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4日、12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特别是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股票交易价格累计涨幅异常,连续四天涨停,公司A股动态市盈率872.27,静态市盈率412.04,严重偏离行业和大盘,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股价波动明显异常且已大幅偏离公司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说明签署日,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在未来12个月内重新安排、定位或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无对银鸽投资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无向上市公司注入经营性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孟平未来12个月内不通过漯河银鸽集团减持银鸽投资股份,无转让漯河银鸽集团股权的计划。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银鸽投资”)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年12月14日、12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特别是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间股票交易价格累计涨幅异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因公司需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同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询证核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6日起停牌。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情况

1、大股东询证回复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询问后确认:除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拟转让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银鸽集团”)100%股权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股权转让拟受让方回复情况

根据漯河银鸽集团100%股权拟受让方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鳌迎投资”)出具的《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鳌迎投资除受让漯河银鸽集团100%股权事宜外,鳌迎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的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经营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鳌迎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转让漯河银鸽集团100%股权事项的有关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

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于2016年11月9日与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鳌迎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2日、12月3日、12月10日披露了鳌迎投资提供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第一次修订稿和第二次修订稿,鳌迎投资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公开转让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1)、《关于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7)、《关于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0)、《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二次修订稿)》。

(四)公司A股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目前,公司A股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明显偏高。

注: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拟转让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集团100%股权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需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6—06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已完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2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需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