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1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相关公告补充更正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补充内容如下: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原公告内容: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内容: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收购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