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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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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环球中科签署〈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环球中科签署〈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环球中科签署〈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环球中科签署〈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

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保本理财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保本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计划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 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2017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担保。

1、同意公司年度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担保;

2、同意单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其担保方式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授权的时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锦华尊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锦纶、纤维针纺织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及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陶瓷制品、服装、鞋帽的批发。

至 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8736.20万元,净资产2491.67万元,营业收入43530.51万元,净利润170.85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化学纤维、化学纤维切片、己内酰胺、纺织品和建筑材料的批发,及以上商品的进出口。

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315.11万元,净资产5231.77万元,营业收入47924.21万元,净利润1068.54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939.38万元,净资产6204.4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0.92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纺织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膜材料、生态环保材料、纳米材料的研发、销售;锦纶纤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

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841.92万元,净资产10640.3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2.31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81.6327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水处理工程施工建造;电子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环保工程的施工;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施工;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电子机房工程施工;电厂电气自动化工程施工;市政电气控制工程及楼宇、灯光自动化工程施工;生产销售环保及水处理设备、仪器仪表、试剂(危险品除外)(生产另设分支机构);土壤生态修复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系统的安装、服务、销售;环保工程应用软件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技术服务;水处理工艺控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至 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662.67万元,净资产10892.83万元;2016年3-9月实现营业收入8305.85万元,净利润595.71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六)浙江浩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业务:芳杂环聚合物、纤维及其丝制品、工程塑料、胶黏剂、水性涂料、电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至 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96.27万元,净资产395.9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07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符合各方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各方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该笔担保已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期限为:2016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8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环球中科

签署《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

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中科”)及其原有股东签署了《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因公司实际运营的考虑,现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满足补充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下解除于2015年6月11日签署的《关于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投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与环球中科及其原有股东各方就公司投资环球中科事宜于2015年6 月11日签署了《原投资协议》,约定公司认购环球中科新增注册资本。前述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环球中科51%的股权,环球中科原有股东各方合计持有环球中科49%的股权,公司将在满足《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向环球中科支付增资款(详见公司公告2015-028)。

二、截止到《补充协议》签署前项目合作进展情况

由于《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公司缴纳增资款的先决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公司尚未向环球中科支付任何增资款。

合作期间,为支持环球中科运营及发展,公司与环球中科于2015年7月10日签订了《借款协议》。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11月2日向环球中科提供了本金额为1,500万元的借款(以下简称“借款”),该等借款目前尚未清偿。

除上述借款外,公司与环球中科未产生其它债权、债务事项。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在环球中科根据补充协议清偿其对公司的全部借款后,解除《原投资协议》。鉴于截至《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原投资协议》约定的公司缴纳增资款的先决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公司向环球中科缴纳增资款的义务即告终止,且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各方同意,就《借款协议》项下本金额为1500万元的借款,环球中科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清偿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余5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当在2017年1月27日前向公司清偿完毕。环球中科在清偿借款本金时,应当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清偿全部利息。如环球中科未按照《借款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每逾期一日,环球中科应当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3、在环球中科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后,《原投资协议》即告解除,各方根据《原投资协议》互相负有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各方承诺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四、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补充协议》是在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签订后,双方将根据《补充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事项,双方互不违约。

《补充协议》的签订,不影响上市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布局,不影响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步伐,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

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寻求与捕捉各种投资机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鼎投资”)与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弦资本”)以及个人投资者卫强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认缴2000万元,占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为83.33%;开弦资本、卫强先生分别出资100万元、300万元。

(二)2016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投资协议以及办理所涉及的具体事宜。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开弦顺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出资,各合伙人根据约定出资期限缴付出资,未约定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知期限实际缴付出资。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投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弦资本

公司名称: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号院**楼*层******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顺鼎投资

公司名称: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公司简介:顺鼎投资为华鼎股份全资子公司

3、自然人卫强先生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路**弄*号***室

身份证号码:4221031977********。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为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0年,自企业登记机构签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算。

目前出资情况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弦资本出资金额为:100万元。其它有限合伙人出资金额为:2300万元,其中:顺鼎投资出资2000万元。

(二)管理模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弦资本委托卫强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

决策机制: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方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各合伙人根据其实缴出资余额占实缴出资余额总额的比例享有表决权,就所议事项,经享有1/2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投赞同票,合伙人决议方有效。

投资人主要权利和义务: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之后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管理报酬及业绩报酬: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费报酬率为合伙企业对外实际投资金额的2%/年,日报酬率=年报酬率÷360,按照合伙企业投资当日起(不含当日)至投资退出之日的实际天数计算。除管理费报酬以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获得业绩报酬。在有限合伙人投资本合伙企业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大于8%(不含8%)情况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获得的业绩报酬为有限合伙人全部投资收益的20%。

投资收益分配:在终止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有限合伙人应获分配的投资收益=盈利金额-应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报酬。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设立后,将有利于公司抓住投资机遇,实现公司收益来源的多元化,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提升股东价值。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从长远利益出发,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参股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6-06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丁晨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丁晨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丁晨轩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丁晨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丁晨轩先生简历:

丁晨轩,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8年10月,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毕业于伦敦南岸大学。曾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0日 9 点 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0日

至2017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胡方波 莫顺学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