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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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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7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2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6-07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6-07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5亿元整,授信额度的有限使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玫瑰家园A12号楼商业和A座办公、A11号楼商业房地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1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7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40证券简称:华业资本公告编号:2016-07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6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6日

至2017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月5日 (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张天骄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