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6-07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股份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的股东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富创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宏富创投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宏富创投持有公司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目的: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时段: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价格:届时市场价格。
5、减持数量与比例:减持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00%。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
宏富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宏富创投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宏富创投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宏富创投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宏富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宏富创投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宏富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