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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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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2016-082

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信”)的股份减持相关资料,达晨财信因补充流动资金,优化持股结构的需求,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1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减持后,达晨财信持有公司股份5,9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或差尾数不符均为保留小数位数的原因造成)

二、履行承诺情况

达晨财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持有多喜爱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以及减持时间;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多喜爱公司予以公告。

达晨财信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达晨财信40%股份,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达晨财信一致行动人,其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3日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并减持完成,减持完成后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达晨财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财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以及2016年12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多喜爱

股票代码:0027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楼D座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楼D座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多喜爱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达晨财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达晨财信、达晨创投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补充流动资金,优化持股结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业务人达晨财信持有公司9,010,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5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1日,达晨财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多喜爱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11,600股,累计占多喜爱股份总数的2.51%,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达晨财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财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达晨财信减持多喜爱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承诺履行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持有多喜爱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以及减持时间;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多喜爱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多喜爱公司予以公告。

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多喜爱股票的情况

达晨创投持有达晨财信40%股份,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达晨财信一致行动人,其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3日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并减持完成,减持完成后其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达晨创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多喜爱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以上变动情况已经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4日公告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昼

2016年12月2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达晨财信的营业执照;

二、达晨财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昼

日期: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