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6-07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项目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一、项目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赤峰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另行签订合同(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愿意共同努力,持续深化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稳定合作为目标。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赤峰市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轨道交通、城市公共设施、公路、公用空间开发、产业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和城市综合开发、医疗教育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十三五”期间将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力争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积极参与赤峰市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全产业链综合服务的优势,提升自身品牌价值,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公司在蒙东地区的业务拓展和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项目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6-08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一、战略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另行签订合同(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愿意共同努力,持续深化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的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主要围绕河南省高铁、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公路、城市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兴产业、安居工程、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资建设上,展开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合作。“十三五”期间公司将继续深化与河南省的战略合作,积极融入河南和中原经济区建设,计划在河南省投资1,000亿元人民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河南省作为重要的目标市场和重点投资区域,充分发挥资本、技术和管理等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参与河南省的投资建设。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