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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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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6-052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

● 理财金额:3亿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大连银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公司理财2016年单一定制第196期产品

● 理财期限:32天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7)。现将公司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本金及利息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以自有资金10亿元购买了大连银行第四中心支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2016年单一定制第140期产品、第141期产品,认购额度各5亿元(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上述产品于2016年12月21日到期,公司合计收回本金10亿元,合计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608,333.3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2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3亿元购买了大连银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2016年单一定制第196期产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通过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其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到期收回。

五、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滚动使用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时点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