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ST星湖 编号:临2016-037
债券简称:PR星债停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战略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性的可能。
● 战略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1)协议方一
名称:雀巢贸易有限公司(Nestrade SA)
性质:境外法人;
注册资本:650万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为雀巢集团内的公司提供采购和供应服务,及其它业务;
公司地址:瑞士拉图尔德佩市1814号恩特-雷里奥斯-维勒斯街12号(Rue Entre-Deux-Villes 12,1814 La Tour-de-Peilz,Switzerland)。
(2)协议方二
名称:雀巢产品技术援助有限公司(Nestec SA)
性质:境外法人;
注册资本:500万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为雀巢集团内的公司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及其它业务;
公司地址:瑞士韦威市1800号雀巢大道55号(Avenue Nestlé 55,1800 Vevey,Switzerland)。
雀巢贸易有限公司和雀巢产品技术援助有限公司是雀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雀巢”),三者与星湖科技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签署
战略框架协议于2016年12月22日由各方分别在广东肇庆市和瑞士韦威市以书面的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的合作意愿,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将在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双方于2014年签订了开发和中试协议,基于此协议星湖科技已经进行了中试和开发工作,验证了从实验室规模到中试工厂规模生产的可行性。星湖科技将为雀巢供应使用星湖科技专业知识开发的产品的食品级配料(以下简称“产品”)。星湖科技已经供应中试产品给雀巢。
(二)主要内容
(1)星湖科技将根据雀巢的规格为雀巢生产产品,而雀巢也会向星湖科技采购该产品。星湖科技遵守雀巢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2)星湖科技确保有足够的产能去配合雀巢的要求而生产产品。这些雀巢的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具体将在供应协议中确定。这将可能涉及升级现有生产设施和/或建立额外的设施。如果达到雀巢确定的数量,星湖科技将确保有充足的后备计划以持续供应。
(3)为了定期检查合作的进展雀巢和星湖科技将共同成立项目团队。当双方对结果满意时,双方将签订供应协议。
(4)双方计划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
(5)协议的条款应保密,除非应适用法律法规和/或中国有权机构的要求而披露。
(6)双方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产生新知识产权,双方将共同决定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但将可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
(二)各方友好合作、优势互补,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健康食品领域内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为各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具体事项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性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