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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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6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的通知:苏化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解除质押,同时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格林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办理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2日,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22日至股东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之日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化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910,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本次质押1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17%,占公司总股本的2.94%;累计质押50,904,4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23%,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格林投资共持有本公司33,123,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760,000股;本次质押2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38%,占公司总股本的5.88%;累计质押2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0.38%,占公司总股本的5.88%。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