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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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10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增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满足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已于2016年8月15日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6-074号公告),于10月27日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6-088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开展的进度适时进行归还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