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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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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76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情况

2016年12月22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201611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不清楚涉及调查事项的具体范围、具体发生时间、调查事项具体类型及事项影响程度。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

二、风险提示

公司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涉及海外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公司将继续推进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存在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而取消的风险。

此外,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77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210号上海宏泉丽笙酒店会议中心二楼海棠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48,691,587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9,286,25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采取

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副董事长周侠先生、董事叶永佳先生、于东先生、付欣先生、张建英女士、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秦永军先生、郝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谢忠信先生、监事吴展新先生、监事金蕾女士、监事王一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蕾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延期履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第1项、第2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1项、第2项、第4项议案同时获得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通过。

第1项~第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第1项、第2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第3项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刘从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78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100%股权、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100%股权以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创卓越”)100%股权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67)。

2016年8月9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收购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披露的《中安消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84)。

二、收购进展及变更事项

公司已完成对华和万润和中科智能两家公司的收购,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日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24)。

公司在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之启创卓越交割审计过程中,发现启创卓越在重组过渡期间(2016年4-8月)存在异常的大额预付账款事宜,并随即采取应对措施以期妥善解决、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截至2016年11月25日,经与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及部分小股东代表协商,公司拟就解除原签订的《关于收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及《关于收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原股东各方进行友好协商,并拟签署《解除协议》。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3日、2016年12月10日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3、2016-257、2016-267)。

2016年12月18日,已与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已就《解除协议》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形成意向文件。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9日披露的《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7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正全力推进《解除协议》沟通、协商工作,如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

如各方最终未能就解除原《协议书》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公司将采取法律等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具体以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与启创卓越原股东能否就《解除协议》具体条款最终达成一致存在不确定性;启创卓越原控股股东及管理层能否协调所有原股东签署《解除协议》存在不确定性;《解除协议》能否顺利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解除协议》签署后能否按协议约定顺利实施及其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解除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其他争议或纠纷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根据《解除协议》如期收回投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如最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诉讼的时间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79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涉及海外资产),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14日起停牌,并于2016年12月22日披露《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7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6年12月13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至2016年12月13日,公司A股股东总数为116,053户。

二、截至2016年12月13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截至2016年12月13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