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47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8: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公司副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因公务出差在外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故委托董事王全胜先生代为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邻甲酚和2,6二甲基苯酚、医药中间体、R-1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邻甲酚和2,6二甲基苯酚、医药中间体、R-1建设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48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4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循环累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即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决议有效期限
自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7、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短期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投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充分考虑资金的保本性,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的开展和规范运作。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需同时遵守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暂时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对理财使用的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购买理财产品。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暂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暂时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50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邻甲酚和2,6二甲基苯酚、
医药中间体、R-1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市场需求,拟使用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投资年产3,000吨邻甲酚和7,000吨2,6-二甲基苯酚建设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投资年产12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投资年产200吨R-1建设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3,000吨邻甲酚和7,000吨2,6-二甲基苯酚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197号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3,000吨邻甲酚和7,000吨2,6-二甲基苯酚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能特科技的自有资金
6、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0万元,具体如下:
■
7、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该项目达产后将年均新增收入15,000万元,新增净利润2,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5年。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数据进行预测,若相关情况有所变化,则存在无法达到以上营业收入及利润目标的风险。
(二)年产12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197号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12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能特科技的自有资金
6、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000万元,具体如下:
■
7、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该项目的产品为他汀的前端中间体,项目达产后将年均新增收入8,000万元,新增净利润3,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2~3年。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数据进行预测,若相关情况有所变化,则存在无法达到以上营业收入及利润目标的风险。
(三)年产200吨R-1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197号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200吨R-1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能特科技的自有资金
6、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00万元,具体如下:
■
7、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该项目达产后将年均新增收入14,000万元,新增净利润5,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2年。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数据进行预测,若相关情况有所变化,则存在无法达到以上营业收入及利润目标的风险。
三、项目实施目的
邻甲酚是合成农药、染料、塑料抗氧剂、阻聚剂及香料等材料及原材料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2,6二甲基苯酚是工程塑料聚苯醚的主要原材料,能特科技拥有先进的甲基化技术,使用苯酚和甲醇作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定位催化和精馏分离可同时得到邻甲酚、2,6二甲基苯酚,对比同行,该项目能特科技实现了清洁生产、安全可靠,具有一定的技术和成本优势。目前,全球市场对邻甲酚和2,6二甲基苯酚的需求量较旺盛,且2,6二甲基苯酚的开发,同时,也可为能特科技规划的PPO项目配套原材料。
他汀类药物是治疗高血脂和高胆固醇的特效药,降血脂药和降胆固醇药成为全球第二大治疗药物类别,年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每年保持20-30%增长。能特科技通过大量研发,成功开发出了他汀类药物中间体的合成工艺,并达到质量更优、成本更低的目标。现合成工艺开发已完成,并达到工程化生产的要求,能特科技拟决定对其投入规模化生产,以丰富高级医药中间体生产品种。
鉴于能特科技自身生产技术、市场需求及后期项目建设的长远规划,能特科技拟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以丰富其自身产品品种,搞高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自身盈利能力。
四、项目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上述投资项目是能特科技基于现有市场发展态势,在与客户初步沟通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规划,因此产品未来销售有一定市场风险。
2、资金风险
因上述投资项目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能特科技资金紧张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审批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能特科技年产3,000吨邻甲酚和7,000吨2,6二甲基苯酚建设项目及年产120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立项、环评、安评等审批手续;年产200吨R-1建设项目尚未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立项申请、环评申请等文件,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取消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51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5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1人,代表股份664,933,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86,182,659股)的比例为30.4153%,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64,919,5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414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4,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7%;(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股份14,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7%。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五天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五天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64,922,6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1,20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38%;反对11,203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38%;反对11,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