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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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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0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

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9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及进行债务重组提供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同时进行债务重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42,049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049万元,并同意信达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现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对上述债权及转让追加担保措施如下: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4,742万元股权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0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4,742万元股权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42,049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42,049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44,7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6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同时进行债务重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对本公司42,049万元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049万元,并同意信达资产对该债权进行重组(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对上述债权及转让追加担保措施如下: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32.075万股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4,742万元股权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44,7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张凤瑛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1,762,866.15元,总负债为351,641,765.25元,净资产为80,121,100.90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01,240,582.30元,净利润50,121,100.9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6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81,282,464.88元,总负债为1,367,337,481.31 元,净资产为113,944,983.57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4,631,072.70 元,净利润33,823,882.6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44,7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6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10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公告详见2016年6月22日和2016年7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238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公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