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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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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6-12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7日和2016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

2016年11月30日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2016-11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0】)。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选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00~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965,710,78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所持(代表)股份688,774,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3231%。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70,815,7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0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7,959,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147%;

3、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共22人,所持(代表)股份177,066,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3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107,7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7,959,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147%。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王凤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88,77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6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8,77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6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8,77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6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88,774,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6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王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缓解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支持各业务子公司积极开拓业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8)。

2、审议《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将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9)。

3、审议《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亦复”)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迎广告公司”)拟与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灵创景”)签署《网络广告推广年度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熊贵成先生及公司董事孙静女士在风灵创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贵成先生与孙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缓解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支持各业务子公司积极开拓业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8)。

2、审议《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亦复”)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迎广告公司”)拟与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灵创景”)签署《网络广告推广年度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熊贵成先生及公司董事孙静女士在风灵创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0)。

三、监事会意见

1、经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经审议《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风灵创景的本次交易总金额以及过去十二个月与风灵创景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且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或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6-12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834号文《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381,6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818,244,943.36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00,000.00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98,844,943.36元。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66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1,82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支付Spigot股东对价

2016年5月23日,智度股份向Spigot股东支付了13,723.20万美元,Spigot股权 100%股权过户至智度股份名下。

2、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鹰网络”)、上海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复信息”)以及猎鹰网络的子公司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特西”)已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建设并先行投入,待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猎鹰网络、亦复信息以及猎鹰网络的子公司范特西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款项金额与重组相关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3,311,890.6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年10月27日,智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6年10月27日,智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6年10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660041号)。

2016年10月27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截止2016年12月2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情况(不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部分)

单位:元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16年6月14日,智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8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6月14日,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智度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5、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单位: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现金管理1号中的2.75亿现金可随时赎回,自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签署日起一个月内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3亿元,可以覆盖上市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缓解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支持各业务子公司积极开拓业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6年12月23日,智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年12月23日,智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受影响的前提之下,公司使用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智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智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智度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因此,华泰联合证券对智度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6-12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4号),核准公司向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24名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381,68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1)。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加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信息如下:

甲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1050193360000000218。该专户所存储的募集资金仅用于甲方支付Spigot公司的现金对价、Admath Trading Desk开发项目、中小企业数字营销体系建设项目、Android项目、iOS项目、运营平台(胜效通)的升级及功能完善项目、游戏业务的海外发行及推广项目、新游戏项目的研发项目、外购超级App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项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项目主办人于洋、张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项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项目主办人。丙方更换项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项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项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7年12月31日解除。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76证券简称:智度股份公告编号:2016-13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度亦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亦复”)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迎广告公司”)拟与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灵创景”)签署《网络广告推广年度服务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

2、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熊贵成先生及公司董事孙静女士在风灵创景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风灵创景本次交易总金额及过去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且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或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履行相关行政审批流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兴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1号楼20层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承办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建设、设计与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2015年度的资产总额为100,866,873.88元,资产净额为99,511,495.4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88,504.6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福建风灵的营业收入为31,091,034.29元,净利润为-20,721,342.59元,总资产为87,462,447.76元,净资产为78,790,152.81元。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熊贵成先生及公司董事孙静女士在风灵创景担任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各方业务的日常经营性需求,经各方协商,参考前期各项业务实际发生额,按照商业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佑迎广告公司与风灵创景签订的《网络广告推广年度服务合同》

甲方: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佑迎广告有限公司

内容: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年度广告推广代理商,甲方通过乙方向百度和搜狗以及神马购买广告资源。乙方为甲方提供在百度和搜狗以及神马媒体平台上的广告推广服务。甲方所推广的网站应属于合法网站。

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为公司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最近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本公告所述交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风灵创景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40万元,占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42%。符合前述决策流程的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已事先了解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风灵创景的本次交易总金额及过去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40万元,占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42%。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网络广告推广服务合同》;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