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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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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6-071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使用人民币3亿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并于2016年5月11日赎回4,000万元、2016年5月16日赎回1.3亿元、2016年5月31日赎回4,000万元、2016年12月5日赎回1,000万元、剩余本金8,000万元。详见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13日、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6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赎回本金8,000万元,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8,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603,506.85元,以上合同履行完毕。

三、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鉴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继续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

公司2016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6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4、预期年化收益率:3.5%

5、产品成立日:2016年12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17年3月24日

7、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8、预期收益及测算依据

(1)理财产品收益的计算公式

客户收益的计算方法:理财产品收益=理财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投资收益率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2)理财产品收益的测算依据观察日shibor表现以及提前终止日银行是否行使提前终止权,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计算产品投资人可以获得的相应实际投资收益。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天数以本产品说明书“基本信息”规定为准。

9、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经银行内部评级,评级结果为极低风险产品(1R)。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您应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5亿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9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6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理财产品理财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6-072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总体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部分案件已完结并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现对未完结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新增案件披露如下: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9日与北京天骥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骥恒通”)签署《转让协议书》,约定:IMI公司与公司的仲裁案件中,以及将来就SELI公司可能发生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中,公司可能承担的一切赔偿、补偿、其他责任及相关费用也一并转让给天骥恒通。同时,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朱新生先生已于2016年12月15日针对上述未决诉讼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个人承担天业通联就IMI公司向ICC国际仲裁庭提起仲裁一事所可能承担的一切损失。”鉴于上述原因,IMI公司与公司的未决仲裁案件对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无影响。

除上述案件外,其他案件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合计约为-305万元。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德普力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公司的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反诉书、开庭通知书、仲裁裁决书;

2、公司诉北京盈冲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受理通知书、起诉状。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