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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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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6-024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 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姜新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5,363,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72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98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82,2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6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645,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1.01 选举姜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78,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8%;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7%;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59%;反对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273%;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68%。

议案1.02 选举姜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78,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8%;反对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59%;反对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3 选举牟淑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91,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5%;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06%;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4 选举田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91,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5%;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06%;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5 选举薛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91,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5%;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206%;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1 选举韩玲亚为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58,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83%;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5%;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162%;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5%。

议案2.02 选举刘琳为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62,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8%;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429%;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7%。

议案3.00 《关于转让捷利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2429%;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429%;反对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94%;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7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吴冬、肖晋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