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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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曙城投”)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为海曙城投提供保证担保7.50亿元。广场公司累计为海曙城投担保额度为7.5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00亿元;本公司累计为海曙城投担保额度为3.50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9,5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 320,349.53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海曙城投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取得7.5亿元的授信,2016年12月23日,广场公司向浙商银行出具了承诺函:同意为债务人海曙城投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止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

同时,海曙城投与浙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浙商银高抵字2016第00023号),抵押物评估价77732万元,抵押金额41640万元。

2016年12月23日,海曙城投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0000)浙商银固借字(2016)第06140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整,期限3年,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9年12月22日,年利率为5.2250%。其他约定: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债务,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2、在浙商银行宁波分行总授信额度为7.5亿元,还款计划:当“江湾城”项目累计销售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含)时,累计还款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累计销售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含)时,累计还款金额不低于45000万元;累计销售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含)时,累计还款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累计销售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时,累计还款金额不低于75000万元;借款人保证2017年1月15日 前办妥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及抵押变更手续,否则,本合同项下全总部债务于2017年1月15日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偿还全部债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48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248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88亿元,负债总额51.90亿元,其中银行长期借款8.00亿元,资产负债率108.40%。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4.37亿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2.21亿元,负债总额56.50亿元,其中长期借款3.00亿元,资产负债率108.22%。2016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 -0.27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7.5亿元保证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89,5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1%;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320,349.5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