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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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9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年12月14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9日(8:3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3”,投票简称为“合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