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具体优惠费率规则  

活动期内,个人客户通过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后申购手续费=原申购费率×0.4,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对认购、转换等其余基金交易费率不进行优惠,对定投按照邮政储蓄银行原定投优惠办法执行。

四、业务咨询

邮政储蓄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主要

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413)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或内地其他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的技术连接机制非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保障本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以下2017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及转换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香港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商业银行、外汇市场及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与清算支付同时开放的每个工作日为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

为保障本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以下2017年香港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为6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分配收益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之前(不含2016年12月3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