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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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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6年12月30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具体各代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下限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A类份额申购费率详见下表: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照每年0.30%收取。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1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20%;申购金额100万元≤M<25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5%;申购金额250 万元≤M<5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0%;申购金额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

(4)本基金A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同上。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设置相同的赎回费率。本基金A 类/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0元,具体各代销机构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7年1月3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7年1月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泰达500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053”,场内基金简称为:“泰达500A”)、泰达中证500份额(基金代码为:“162216”,场内基金简称为:“泰达50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泰达500A份额和泰达50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对泰达500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10份泰达中证500份额将按4份泰达500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泰达500A份额和泰达500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4:6的比例。对于泰达5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泰达500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泰达500A份额持有人。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泰达中证500份额将按4份泰达500A份额获得新增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泰达500A份额和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参考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泰达中证500份额和泰达500A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泰达中证500份额当年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泰达中证500份额

持有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泰达500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泰达5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泰达500A份额的份额数

泰达5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的份额数=

泰达500A份额折算成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泰达500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泰达500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4)折算后泰达中证5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泰达中证500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泰达中证500份额的份额数+泰达中证5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数+泰达5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 泰达500A、泰达5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泰达500A暂停交易,泰达5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泰达500A于10时30分恢复交易,泰达500B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泰达5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泰达5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泰达5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6年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泰达5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泰达500A份额数或场内泰达中证5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98-8888。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详见表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渠道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渠道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二、参与优惠活动情况说明

1、活动期间内,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活动期间内,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办理上述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签约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即定投(或智能定投)签约后且成功扣款一次,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规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活动期间内,通过个人网银购买基金组合产品的客户,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通过农业银行销售的上述指定开放式公募基金申购、定投、组合购买交易。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