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2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2016年12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威环保”)55%的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港闸支行”),向中行港闸支行申请金额为1亿元的人民币并购贷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8%),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60083830776X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负责人:周国华。
5、经营范围:按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场所:南通市城港路38号。
7、中行港闸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并购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2、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
4、贷款用途:置换公司收购绿威环保55%股权的部分转让款。
5、贷款的质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绿威环保5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5%),成立日期为2011 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薛龙国,住所地为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0号第二教学楼A518室-A521室。
具体贷款、股权质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与资金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1、概述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在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拟与公司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潮海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在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增加与蓝潮海洋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万元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现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增加与蓝潮海洋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500万元。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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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的总额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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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潮海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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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蓝潮海洋成立于2013年2月20日,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晓越,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128号D座,经营范围:风电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技术的咨询服务;海洋工程设备、港口工程设备的安装;海洋工程设备的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风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5年度,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2,248.81万元,净利润为728.95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95.68万元,净资产为5,547.52万元。(经审计)
2016年1-9月,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1,367.99万元,净利润为357.21万元。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19.71万元,净资产为5,428.1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吴建以及公司副董事长施晓越、董事沙明军共同控制。
蓝潮海洋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交易结算
公司向蓝潮海洋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劳务等。公司向蓝潮海洋销售的商品主要为产品、产品配件、技术支持、码头租赁、劳务等。
公司与蓝潮海洋之间的交易结算在货到、票到后2或3个月的月末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蓝潮海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与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润邦股份增加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望实业”)函告,获悉威望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威望实业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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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威望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威望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82,68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7%。威望实业已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07,5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8.84%。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控制融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