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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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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
基金B类份额
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建设银行将自2016年12月2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B类份额代码:003267;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6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建设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和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1个月以30日计,1年以365日计,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请确认日(不含)止)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和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王志强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5.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16年12月30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备案。

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7年1月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新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新华环保份额(包括新华环保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其中场内简称:新华环保;基金代码:16430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后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新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新华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新华环保份额将按一份新华环保A份额获得新增新华环保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新华环保A份额,新华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新华环保份额

持有场外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新华环保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的分配。

(2)新华环保A份额的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新华环保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新华环保A份额的份额数

(3)新华环保B份额的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4)折算后的新华环保份额总份额数:

折算后新华环保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前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新华环保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新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

四、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新华环保A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新华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且新华环保A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新华环保A自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六、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2017年1月5日新华环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新华环保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新华环保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新华环保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分配给新华环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新华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新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新华环保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新华环保份额数和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少新华环保A份额数或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新华环保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新华环保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新华环保A份额与新华环保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新华环保份额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8866。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