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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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9日,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材”)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631号),同意天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天华新材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天华新材股票公开转让,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天华新材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手续,具体挂牌时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确定。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631号)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5:00 至2016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016,107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63.515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718,60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59.5646%。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97,507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3.950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615,307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6.3116%。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6年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的日常关联销售》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39,66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邵兴祥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高争民爆的日常关联销售》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荆门凯龙与湖北联兴的日常关联采购》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39,668,3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邵兴祥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钟祥凯龙与晋煤金楚的日常关联采购》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2,475,4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张亚明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摩根凯龙的日常关联销售等》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38,545,9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邵兴祥、刘卫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3,610,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票数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吴忠市天力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53,011,1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票数为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薇、苗宝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