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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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王世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温日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丹先生、温日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6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王世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温日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6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丹先生、温日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王世丹先生和温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被提名人选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王世丹先生、温日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世丹先生简历:

王世丹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2000年2月任哈尔滨市锦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00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中嘉正信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市脱普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2007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战略管理高级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世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温日平先生简历:

温日平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一级注册建造师。1993年2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2001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07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华东区域中心总经理。

截止目前,温日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