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6-8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2:00
2.召开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59人,代表股份3,203,124,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990,641,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12,482,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表决结果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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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议案均为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注2: 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为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华信工业)、湖州盈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盈灿投资)、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元投资)和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泰熙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华信工业、盈灿投资、泰熙投资、泰元投资分别持有公司7.38%、5.19%、4.61%和1.85%的股份(其中泰熙投资、泰元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俊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46%),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华信工业、盈灿投资、泰熙投资、泰元投资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均为0股,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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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 昱 任天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